失信被执行人 |
易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4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3民初1091号 |
案号 |
(2020)赣0923执1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易小平欠原告高陆林货物运输款25897.2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7月15日前全部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8元,减半收取为224元,由被告易小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