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新飘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新中民金初字第25号 |
案号 |
(2015)新中执字第00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新飘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新乡市迅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11-05 |
发布时间 |
2017-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志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073245143XL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长垣县飘安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