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牡丹江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0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003民初1029号
案号
(2020)黑1003执4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牡丹江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滕先举借款本金801 000元、利息176 220元(以借款本金801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9日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8年8月8日),共计977 220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801 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原告滕先举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6 248元,减半收取8 124元,保全费5 000元,共计13 124元,由被告牡丹江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春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560613841G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阳明四路1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