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晋能艾斯特空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6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并南证执字第20号 |
案号 |
(2018)晋0105执30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上述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代偿的本息7042000元;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款项7042000元的日万分之五支付,直至该笔款项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截止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违约金为73941元;3、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公证费10500元、律师费50000元、执行费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09-27 |
发布时间 |
2018-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保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006666474173 |
登记机关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民营科技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