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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7********3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陆民初字第224号(2015)陆民初字第224号
案号
(2016)桂0922执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儋州顺势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货款5276512.13元给原告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被告覃建、谭月彩、陈胜、覃俊元、陈学珍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50024元,由被告儋州顺势工程有限公司、覃建、谭月彩、陈胜、覃俊元、陈学珍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6-04-06
发布时间
2016-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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