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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0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22民初1740号
案号
(2020)皖1522执31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1一、解除原告王寿坤、王寿锋与被告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二、被告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寿坤、王寿锋违约金3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王寿坤、王寿锋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28元,由王寿坤、王寿锋负担3328元,由江西省福潞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2-15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夏菁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3767048536B
登记机关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城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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