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焦作鼎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6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8民终126号 |
案号 |
(2019)豫0825执2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1410400元二、案件受理费2914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时间 |
2019-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825执212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104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志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53961554115 |
登记机关 |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温县谷黄路盐东村段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