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江龙汽配紧固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9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1002民初421号 |
案号 |
(2018)鄂1002执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龙江龙汽配紧固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嘉兴市世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7005元。本案受理费1475元由被告龙江龙汽配紧固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3-27 |
发布时间 |
2018-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0077390241XT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工业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