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杭州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109民特1416号 |
案号 |
(2020)浙0109执7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萧山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杭州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杭州嘉雨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5月10日起按月利率0.53%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该款分10期支付,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利随本清,如申请人杭州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履行,则视为全部到期,并加付申请人杭州嘉雨贸易有限公司以未履行部分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5月10日起按月利率1.47%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且申请人杭州嘉雨贸易有限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未履行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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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沈凤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751734611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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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萧山区义蓬街道金星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