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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龙岩广达耐材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53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802民初2760号
案号
(2019)闽0802执1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郑雅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邱景河代偿款104万元,并支付以104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7月23日起至款清之日起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许燕红、福建龙岩力浩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广耐材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郑建军各自对郑雅娴的上述债务承当七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三、许燕红、福建龙岩力浩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广耐材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郑建军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雅娴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4-11
发布时间
2019-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802执1472号
立案日期
2019-04-11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4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7053618504
登记机关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工业集中区热加工专业园区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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