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牛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82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3民初13137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9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牛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肖德才借款本金400 000元及利息(以400 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7年7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