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景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324民初719号 |
案号 |
(2020)桂1324执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景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愿继续履行合同,并于2020年3月30日前向房产权属登记部门提交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应由其提供的材料;二、若被告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房产权属登记部门提交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应由其提供的材料的,则自逾期之日起(2020年3月31日)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迟延履行金直至办好上述手续之日止,迟延履行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已付的购房款;二、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被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景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缴纳本院(受理费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回,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福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46976276464 |
登记机关 |
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金秀镇功德路54号(客运站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