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智祥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4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982民初321号 |
案号 |
(2019)鄂0982执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安陆智祥箱包制造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借款本金6187777.15元及利息(借款利息及逾期罚息自2018年3月21人起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2.被告余志国、董爱霞、余祥思、东莞市智祥箱包制造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21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鄂0982执65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1 |
执行法院 |
安陆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187777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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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祥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692406860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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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村水围马鞍的第二栋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