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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德市冠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09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924民初699号
案号
(2019)闽0924执4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宁德市冠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缪文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73.6元,鉴定费6000元,由宁德市冠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1825元,由缪文钦负担1689.82元,由宁德市冠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35.1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5-27
发布时间
2019-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叶家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24550989343B
登记机关
福建省寿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寿宁县南阳镇工业园区(寿宁县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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