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蒋华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3********6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2民初559号 |
案号 |
(2020)苏1322执68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华中尚欠原告邱锦10000元,从2020年4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元至付清为止,原告邱锦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二、任何一期违约,视为剩余债务全部到期,被告蒋华中应继续上述剩余债务,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邱锦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