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4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81民初4046号 |
案号 |
(2020)苏0481执50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浩欠原告宋雪平借款6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余款5000元和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陈浩于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归还15000元;若被告陈浩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宋雪平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71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陈浩负担。2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