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2********9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6217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22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返还购房款2638539.49元2、被执行人支付增值部分1135427.97元;3、被执行人支付评估费11380元;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5、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6、受理费40081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