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金碧印刷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43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1243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5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沈阳雨林盛业设备租赁行给付原告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货款965506.6元及利息106205.73,合计1071712.33元(利息2016年6月1日-2019年4月15日,以后利息按货款965506.6元,年利率6%计付到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赵霞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243230249A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二号路16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