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一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5执273号
案号
(2017)皖1525执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5日作出的(2014)六民二初字第00295号民事判决书,即安徽鼎鑫缘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一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汇创竹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宁皖竹制品有限公司、六安华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季广、何飞翔、孔军、徐勇、蒋仁锋、黄李应、葛举峰、计丽、彭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指定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7-02-06
发布时间
2017-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季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5672612536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