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8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827民初2284号 |
案号 |
(2020)冀0827执1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承德华勘五一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费人民币7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按年息6%进行计算),此款于2020年8月15日前付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0.00元,由被告承德嘉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士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7551858679P |
登记机关 |
宽城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山后村宽城宝生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