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孙文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31********4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5民初164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黑1225执1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文举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种子补助款23000元;二、被告孙文举于2021年6月20日前给付原告纪德礼1950斤高粱种子。案件受理费188元由被告孙文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