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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7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02民初662号
案号
(2020)苏0302执16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崔金攀借款本金18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9月9日起以18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保全费244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2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与上述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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