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2********7Q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51民初4263号 |
案号 |
(2020)沪0151执40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上海东方侨圣房产电视营销有限公司服务费人民币530,000元,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800元,共计人民币530,800元; 二、双方于本案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1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558元,由原告上海东方侨圣房产电视营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负担人民币2,279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上海东方侨圣房产电视营销有限公司人民币2,279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1JXF7Q46 |
登记机关 |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486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