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C2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491民初106号 |
案号 |
(2020)京0491执1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这款发型,每个姑娘弄了都好看!》《冬天也要美,超百搭的耳饰让你美起来!》两篇文章中原告刘诗施的肖像照片;二、被告青岛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青岛金叶珠宝”(微信号:gh_5a4583992760)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原告刘诗施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执行上述内容,本院将依据原告刘诗施的申请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青岛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负担;三、被告青岛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诗施经济损失32 000元及合理支出1000元;四、驳回原告刘诗施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季庆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MA3C2JEK9G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9号1-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