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文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22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1084民初4584号 |
案号 |
(2016)苏1084执1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文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苏长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36 000元,现被告自愿于2016年9月12日给付50 000元,于10月30日前给付50 000元,于11月30日前给付50 000元,于12月30日前给付50 000元。余款36 000元于2017年1月28日前付清。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则原告可就全部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另承担20 000元的违约金。三、双方截止2016年9月12日前的所有账目结清。四、其他无争议。五、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案件受理费2 42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 720元,由被告江苏文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26 |
发布时间 |
2016-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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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学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84722293028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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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高邮市天山镇邮仪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