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8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民终6978号 |
案号 |
(2020)粤1303执2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61200602959】。被告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润达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1119.02元及利息(利息以181119.0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从2018年7月25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被告白曙光应在未出资28975000元本息范围内、被告李小江应在未出资1525000元本息范围内对被告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92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222元,由被告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白曙光、李小江共同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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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土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31486110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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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约场南岭老围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