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兆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QWX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10民初3636号 |
案号 |
(2020)粤0310执1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411504.2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18175.62元(以411504.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为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411504.2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2020年5月1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合计429679.82元);2.强制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对上述货款的37812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701.29元(以378124.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为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378124.6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2020年5月1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计394825.89元);3.强制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由二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闫玉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MA51AQQWX9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联发大道南面光华路2号(厂房D)第一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