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施荣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4********2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182民初2194号 |
案号 |
(2019)苏1182执2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被告镇江鑫伟制衣有限公司、施荣才、朱春梅结欠原告镇江市远东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代偿款121700元,此款由三被告于2017年12月底前付清。案件受理费1367元,保全费1128.5元,合计2495.5元由三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三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1182执215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4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