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彭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5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督86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4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彭真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9585元、利息726.61元,合计30311.61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22日,其后利息按《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申请费186元,由被申请人彭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