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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海县翔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67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722民初8124号
案号
(2018)苏0722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美霞、谌士勇、东海县翔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9500元,定于2018年2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被告自愿支付按照本金100000元,自2016年5月25日起,月息1.5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本金49500元,自2016年5月25日起,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诉讼费4142元,减半收取2071元,保全费1408元,共计3479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3-16
发布时间
2018-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谌士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2696762192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东海县石湖乡323省道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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