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余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3********2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802民初1691号 |
案号 |
(2020)粤1802执5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赔偿2000元,受理费19元,重鉴费84元;2.被执行人余鹏赔偿27289元,受理费267元,重鉴费114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