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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一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723********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23民初786号
案号
(2020)皖1723执12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皖1723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5026元,减半收取计2513元,由吴一凡负担1307元、池州市升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06元”补正为“案件受理费5026元,由吴一凡负担2614元、池州市升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41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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