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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南市正隆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4********KQ1D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721民初3162号
案号
(2020)皖1721执1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源、淮南市正隆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马鞍山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金损失80000元;二、驳回原告马鞍山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计3350元,由李源、淮南市正隆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100,三立建筑公司负担22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00MA2T41KQ1D
登记机关
淮南市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街道上游一村居委会3幢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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