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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牡丹江铁路建筑工程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9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004民初268号
案号
(2020)黑1004执5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欠原告燃气报警器与切断装置款、初装费共计1 649 936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824 968元、利息98 996元(以1 649 9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一年);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燃气报警器与切断装置款、初装费824 968元,双方权利义务就此终结;二、如被告未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燃气报警器与切断装置款、初装费824 969元及利息98 996元,即视为履行不能。则被告应给付原告所欠款项的全部利息,即以1 270 000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5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欠款本金1 270 000元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79 9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欠款本金379 936元实际给付之日止(含调解协议第一项所列的一年利息即98 996元)。同时原告可申请执行全部欠款、利息及诉讼费用;三、被告牡丹江铁路建筑工程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22 912.50元,减半收取计11 456.25元,由被告,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燕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129053816E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光华街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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