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卢雪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3********0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1011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11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偿还申请人贷款本金149999.81元及2019年5月20日前的利息、罚息、复利17134.65元;从2019年5月21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编号为143602150077933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的诉讼费1821元,被申请执行人在本案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