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秦汉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4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3民初384号 |
案号 |
(2020)苏0303执2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江苏秦汉建设有限公司共计欠付原告江苏欧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货款751260元,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20万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再支付原告20万元,其余货款被告于2021年2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二、如被告江苏秦汉建设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原告货款,被告应另行支付违约金2万元,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货款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400元,由原告江苏欧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700元,被告江苏秦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700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永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26944509618 |
登记机关 |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沛县沛城歌风路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