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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1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12民初4891号
案号
(2020)苏0312执33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建偿还原告杨国强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35000元。该款分别于2019年5月30日前还10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还10000元、2019年7月30日前还210000元,2019年8月30日前还5000元。如果被告不能按期足额给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借款及利息(以30000元为本金按年息24%自2011年1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张文化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连带责任;三、双方因本次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1990元,减半收取995元,由被告马建承担(随第四笔案款一并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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