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358**** |
执行依据文号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1973民初217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10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08615424】。一、被告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东莞市多金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货款1534915.1元,截至2017年5月30日违约金433457元及后期违约金(后期违约金以1534915.1元为本金,按每月2%计算,从2018年1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61458元为限);二、被告卢茂祥对被告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66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茂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东坑镇黄麻岭村沿河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