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天利农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4民初12920号 |
案号 |
(2020)津0104执4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健于2019年3月12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刘荣华欠款本金8,240,000元及自2018年5月18日到2018年6月17日止的利息164,800元;被告马健逾期未支付上述欠款,按本金8,240,000元、月息2%给付原告刘荣华自2018年6月1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天津天利农产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盈投资有限公司、高伟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71,342元,减半收取计35,671元,由被告马健承担。(于2019年3月12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朝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7548374645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208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