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2********7Q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51民初2252号 |
案号 |
(2020)沪0151执38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研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前向被告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30,000元的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43号泰禾大厦9楼,吕乐婷收,电话13818900163; 二、被告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研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发票后的七十日内支付原告30,000元;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收到原告开具的上述发票后的七十天内支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1JXF7Q46 |
登记机关 |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486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