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致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425********1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425刑初64号 |
案号 |
(2020)云0425执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易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易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