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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市远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5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1084民初2875号
案号
(2018)苏1084执7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扬州市远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绿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15425元,并支付利息(从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罚息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苏绿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0元、保全费1100元,合计3710元,由被告负担(此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08020909000104857)。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邮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4-17
发布时间
2018-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国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84695536097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高邮市郭集镇沿河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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