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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冰冰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02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即商初字第938号
案号
(2015)即执字第02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青岛冰冰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即墨市信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04 66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欠款本金104 66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时间从2015年3月1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 389元,减半收取1 194.5元,由被告青岛冰冰电器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10-12
发布时间
2016-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修相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7702578657
登记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岛即墨市兰村镇府前(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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