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8民终4121号 |
案号 |
(2019)苏0830执6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欠付被上诉人惠州东君光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8399.3元。于2019年1月15日前给付50000元、2019年3月15日前给付70000元、2019年4月15日前给付68399.3元;二、如上诉人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被上诉人惠州东君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可就群全部未履行部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诉人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自愿承担20000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三、本案纠纷就此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一审案件受理费4148元,减半收取2074元,由上诉人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被上诉人已支付,上诉人于2019年4月15日前一并给付被上诉人);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时间 |
2019-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雪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30569127268K |
登记机关 |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盱眙县盱城镇工业集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