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830民初4596号 |
案号 |
(2019)苏0830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盱眙农辉泡沫箱厂货款181353.64元,于2018年11月份起,每月28日前付2万元,至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盱眙农辉泡沫箱厂可就被告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二、本次纠纷一次性解决,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127元,减半收取2063.5元,由被告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雪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30569127268K |
登记机关 |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盱眙县盱城镇工业集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