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百禾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691执852 |
案号 |
(2016)黑0691执008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解除原告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庆百禾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被告大庆百禾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年度的租金500000元及违约金(该数额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五计算,自2015年8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租金之日止)3.被告大庆百禾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3月24日(合同解除之日)止的房屋租金741041元案件受理费4400元(已减半),由被告大庆百禾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9-19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世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207777758XC |
登记机关 |
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5-4号万达广场1#写字楼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