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拓鑫力神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8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1民初4876号 |
案号 |
(2020)津0111执3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拓鑫力神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被抵扣款项4232572.92元;二、驳回原告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3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天津拓鑫力神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20330元(此款原告已收讫,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13285298560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丰泽道9号13号商铺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