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5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25840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15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1047048.9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1047048.98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5%自2019年5月七日起计付至被告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7226.25元、保全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向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5570818M |
登记机关 |
大鹏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比克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