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2民初1429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诸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鲁0782民初1429号已生效,1、请求被执行人偿付申请人贷款本金3900000元,利息124110.67元(计算至2017年2月20日),案件受理费3899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068104.67元,同时付清自2017年2月2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2、被告诸城市金辉塑料有限公司、张宇、罗春燕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青岛富联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动产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4、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执行人全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68481221X0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枳沟镇驻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