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55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1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280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09626837】。 一、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3辆东风日产轩逸1.6手动经典版国产小型轿车(详见附表)及各车辆对应的车钥匙2把、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本。二、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支付尚欠的租金余额110400元。三、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车辆使用费(按照每月5400元的标准,从2020年3月21日起计算至交还涉案车辆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20日为32400元)四、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1060元。五、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20年4月27日之前的违章罚款800元。六、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1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6885.4元(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小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附:应返还车辆明细表[3辆东风日产轩逸1.6手动经典版国产小型轿车]序号车牌号车型(东风日产牌国产小型轿车)车架号发动机号1粤y145q5dfl7162mal2lgbh12e29gy352505369856x2粤y168q9dfl7162mal2lgbh12e25gy351500367499x3粤y176q7dfl7162mal2lgbh12e24gy352508369802x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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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冬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345547095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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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8号福威大厦1301 |






